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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网球比赛竞赛规程

编辑:志军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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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地点及承办单位

  2014年6月—8月在宝鸡市举行,由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宝鸡市体育局承办。

  二、参加单位

  省直各厅(局)系统、省级各行业体协、中央驻陕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

  (二)单项:男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60岁以上)、男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80岁以上)、女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60岁以上)、混合双打(两人年龄之和80岁以上)

  四、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领队和教练可兼运动员),每单位每个单项限报2对。

  (二)参赛运动员除团体赛外,可兼报一个单项。

  (三)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以及附加赛决出名次。各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决出全部名次。

  (三)团体赛由五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男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60岁以上);混合双打(两人年龄之和70岁以上);男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90岁以上);混合双打(两人年龄之和80岁以上);男子双打(两人年龄之和80岁以上)。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一场团体赛不允许运动员兼项)

  (四)团体和单项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

  (五)决定名次的办法:

  A胜负关系

  B胜场相同之间的净胜局

  C胜场相同之间的净胜分

  D抽签

  6、比赛赛制根据报名情况可做调整

  六、奖励

  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七、器材

  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八、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单项竞委会提名,报省体育局(省十五届运动会竞赛部)确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在2014年4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愿参赛承诺书(以代表队为单位)及每名参赛运动员电子文本照片、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各一份)报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报名后,不得再更换运动员。(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

  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99号 电话:029—87852351

  传真:029—87850149 邮箱:16246498@qq.com

  联系人:朱明皓

  (二)报到:各参赛队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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