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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门球比赛竞赛规程

编辑:志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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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日期、地点及承办单位

  2014年6月—8月在宝鸡市举行,由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宝鸡市体育局承办。

  二、参赛单位

  省直各厅(局)系统、省级各行业体协、中央驻陕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

  团体赛

  四、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1队,各参赛队可报运动员5—8人(运动员年龄18—60周岁、性别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

  (二)各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

  (三)各参赛队要加强安全教育,比赛期间意外伤病事故,由各参赛队自负。

  (四)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根据参赛队报名情况(不足10个队)可采用大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参赛队为10个队以上,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三)比赛时教练员,队长须佩戴标志。指定1人指挥,违反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球棒,号码布由各队自备。

  (四)凡弄虚作假者,违反竞赛规程者,即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六、器材

  比赛用具:球棒、号码布及教练、队长标志等各队自备。

  七、奖励

  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提出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由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部选派。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在2014年4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愿参赛承诺书(以代表队为单位)及每名参赛运动员电子文本照片、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各一份)报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报名后,不得再更换运动员。(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

  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西安市建西街99号)

  邮 编:710054 联系人:朱明皓

  电 话:029—87852351

  (二)报到:各参赛队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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