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及承办单位
2014年6月—8月在宝鸡市举行,由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宝鸡市体育局承办。
二、参赛单位
省直各厅(局)系统、省级各行业体协、中央驻陕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三、竞赛项目
团体赛
四、参赛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1队,各参赛队可报运动员5—8人(运动员年龄18—60周岁、性别不限),领队、教练各1人。
(二)各参赛队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
(三)各参赛队要加强安全教育,比赛期间意外伤病事故,由各参赛队自负。
(四)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二)比赛根据参赛队报名情况(不足10个队)可采用大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参赛队为10个队以上,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三)比赛时教练员,队长须佩戴标志。指定1人指挥,违反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球棒,号码布由各队自备。
(四)凡弄虚作假者,违反竞赛规程者,即取消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
六、器材
比赛用具:球棒、号码布及教练、队长标志等各队自备。
七、奖励
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提出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名单,由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部选派。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在2014年4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愿参赛承诺书(以代表队为单位)及每名参赛运动员电子文本照片、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各一份)报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报名后,不得再更换运动员。(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
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西安市建西街99号)
邮 编:710054 联系人:朱明皓
电 话:029—87852351
(二)报到:各参赛队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