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地点及承办单位
2014年6月—8月在宝鸡市举行,由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和宝鸡市体育局承办。
二、参加单位
省直各厅(局)系统、省级各行业体协、中央驻陕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
三、参加办法
(一)每个代表团限报男、女各1支队伍,各参赛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教练员各1人。
(二)运动员资格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四、竞赛办法
(一)男、女参赛队不足3队(含3队)不安排比赛。
(二)预赛、决赛安排按实际报名队数情况制定。
(三)竞赛规则:
1.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并执行以下规定。
2.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10分钟。
3.每场比赛前3节每队每节可准许1次暂停,第4节允许2次暂停,每一决胜期准许1次暂停。
4.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4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一名队员一场比赛犯规达5次时,必须立即离开赛场。
五、计分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成绩按0::20计算),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计分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六、奖励
按《陕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行业组)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
七、器材
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统一提供。
八、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会
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单项竞委会提名,报省体育局(省十五届运动会竞赛部)确定。
九、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在2014年4月1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自愿参赛承诺书(以代表队为单位)及每名参赛运动员电子文本照片、身体健康证明、身份证和人身意外伤残保险单复印件(各一份)报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报名后,不得再更换运动员。(报名表须用电脑打印,加盖参赛单位公章,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地址:
陕西省球类运动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建西街99号 电话:029—87852351
传真:029—87850149 邮箱:sxball2011@163.com
联系人:赵 东、蔡 双
(二)报到:各参赛队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正副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