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普通的盗窃案件,因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审。谁知,犯罪嫌疑人却视法律为儿戏,审理案件中经多次传唤拒不到案。法院决定逮捕,警方实施缉拿,犯罪嫌疑人最终落入法网。
去年9月,凤县唐藏镇村民王某因涉嫌盗窃被凤县警方依法取保候审并移交起诉。可谁知,今年10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法院审判环节中,经多次传唤拒不到案,致使审判程序无法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案件的正常诉讼。鉴于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已经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凤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并移交凤县警方执行逮捕。凤县警方派警力多次实施抓捕,因王某潜藏外地一直没能将其抓获。随即,凤县警方迅速开展上网追逃。凤县公安局主管刑侦副局长张三林:“12月初,为了让犯罪嫌疑人王某尽快归案,我和检察院、法院同志几次三番到王某家中做他亲属的思想工作,最终感动王某家人,从中获悉,近期王某可能在我县双石铺镇附近打工。我立即带领四名民警,冒着严寒,在王某有可能出没的地域布点廵查、蹲点守候,经过三个小时的守候,12月8日晚上七点多,最终将王某成功抓获并执行逮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张三林:“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审判环节中,经多次传唤拒不到案,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审判程序,也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王某被我局执行逮捕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拒不到案、潜藏外地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到法律的严惩。”(晁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