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房产汽车>房产信息

社科院:购房压力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存在

编辑:志军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中国社会科学院25日发表的2015年《公共服务蓝皮书》称,国家房价调控政策取得一定效果,房价调控满意度提升。但购房压力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蓝皮书同时表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避免形成房地产一体化的局面。

  社科院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我国城市房价调控的满意度得分总体比2014年得分有了较大提高。2015年杭州以51.40分排名第一,比2014年得分最高的长沙(得分43.39分)分值高了8.01分。

  与2014年相比,38个城市中,有26个城市的房价调控得分均高于2014年的得分,这表明2015年我国城市房价调控整体水平有了很大幅度提升。蓝皮书说,在全国总样本中,对房价调控的效果持肯定态度的人数占40.63%,比2014年的33.33%上升了7.3个百分点,而认为宏观调控政策没有遏制房价上涨的人数比例为36.86%,表明近一年国家房价调控政策有一定效果。

  2015年与2014年公共住房要素满意度前十城市对比显示,2015年38个城市的公共住房满意度得分均值为53.83分,其中得分最高的为珠海市,得分为60.39分。从排名前十的城市得分情况来看,2015年较2014年有明显提升,排名前五位的城市领先较为明显,第六位至第十位之间的分差相差不大。从城市来看,重庆、杭州、拉萨连续两年排名位居前十,其他城市排名变动较大。

  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一大批“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在2014年和2015年完工,同时自2014年起,全国多个城市房价有所回落,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公众对住房问题的焦虑程度。

  “当然,无论是商品房价回落程度还是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与公众期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这也是公共住房长期得分偏低的原因之一。”蓝皮书分析,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保障性住房购买群体主要为中低收入群体,这类群体短期内购买力不会迅速提升,因此如果商品房价没有较大幅度的回落,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将长期存在,所以保障性住房的供需矛盾仍将长期存在。

  蓝皮书称,自2014年起,房地产行业的投资性需求萎缩,再加上城镇化速度放缓,全国各线城市的常住人口尽增量也在下降。但从长期来看,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相当数量的新市民的住房问题尚未解决,相当数量的城市居民对改善住房条件还有新的期待,因此购房压力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存在。

  “房地产进入调整周期,城市之间分化加剧。”蓝皮书称,自2013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出现减速现象,各城市的调控政策也出现分化现象,一线、二线城市需求依然旺盛,三线、四线城市库存压力较大。

  进入2015年之后,为缓解经济下行的压力,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又进行了一系列温和的调整。根据2015年7月的数据显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当中,涨幅最大的为深圳6.3%,上海、北京、广州紧随其后,涨幅分别为1.9%、1.2%、1.2%。在北上广深的领涨下,7月大部分一线、二线城市均进入价格上涨阵营,仍处在下跌阵营的以锦州、蚌埠、济宁等为代表的三线、四线城市。“从目前来看,这种趋势短期之内不会改变。”蓝皮书说。

  社科院上述报告认为,在整体宏观环境压力仍存在的背景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关注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稳定,明确房价控制目标,避免造成二次刺激,进一步推高房价。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避免形成房地产一体化的局面。

  蓝皮书称,目前,我国多个自贸区正式挂牌,自贸区建设进入快车道,京津冀一体化也进入了全新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获批,“一带一路”更是涉及18个省份,构建出了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以上表明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不同城市之间发展水平不一致,在经济协同发展、融合的过程中,要避免房价先行,造成房价的大起大落,对当地居民的住房需求造成不利影响。”蓝皮书建议,建立多层住房体系,托底民生住房需求。同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进行。在流转过程中,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避免与民争地、盲目发展地产经济等现象。

上一篇:九类非京籍学生可在京报名中考 [2015-12-28]

下一篇:人民日报三天发六文喊话楼市:拿出降价诚意 [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