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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单位不为员工设公积金账户最高罚款5万

编辑:志军 来源:北京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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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不设公积金账户罚款5万

  单位招聘正式职工后却不为他们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刚下发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单位的上述行为给予了规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处罚权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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