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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来了!租客注意国家出台政策方便你租房

编辑:志军 来源:央视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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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新办在5月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在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六项举措。
 
  福利来了!租客注意国家出台政策方便你租房
 
  六大举措培育发展租赁市场
 
  ①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
 
  ②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保障承租人依法享受公共服务;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方权利义务。
 
  ③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
 
  ④支持租赁住房建设。鼓励新建租赁住房,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安全、舒适、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
 
  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完善供地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⑥加强住房租赁监管。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监管体制,规范租赁市场。
 
  陆克华表示,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来提高住房租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
 
  中小户型住房较少 合租比例达50%
 
  在吹风会上,陆克华表示,目前在我国一些大城市,租赁市场供求关系较为紧张。
 
  住建部对16个外来人口比较多、租房需求比较大的城市做了调查,数据显示,租住房屋以中小户型为主,50平方米以下占75%左右,但市场上能够租到的中小户型住房比较少,所以往往只能选择合租,合租比例达到了50%。
 
  为满足青年人、新市民对中小户型住房租赁的需求,陆克华给出了明确的应对措施,未来将增加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适当降低承租人租金的负担。
 
  允许商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陆克华表示,为满足民众的住房租赁需求,考虑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当前因为商业模式调整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城市腾退出一些商业用房;还有一些商业用房处在闲置或者半闲置的状况;
 
  也有一些在建的商业用房项目预期的市场前景不好,而这些商业用房往往位置比较好、配套比较好、交通也便利。
 
  陆克华说,把这些房子改造成租赁居住,能够满足租赁住房的需求,还能够做到物尽其用,避免资源的浪费。
 
  针对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商业用房项目,为了降低租户的使用成本,用水、用电、用气的价格按照居民的标准执行。
 
  住建部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的具体操作办法。
 
  允许将现有住房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
 
  陆克华介绍,住建部允许将现有的住房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但是不得改变原有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等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我们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这一类行为的监管,研究制定将现有住房改造后按间出租的条件以及人均居住面积的标准,单间最多居住人数等办法,确保房屋住用安全。”
 
  在地方上有一些探索,例如,上海市去年出台了政策,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客厅改造成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业内通常叫做“N+1”。
 
  陆克华说,从地方的实践来看,这么做一是增加了中小户型租赁住房的有效供应,二是可以适当降低承租人租金的负担,三是有利于规范住房私自改造出租行为。
 
  将开展房产中介全国专项整治
 
  此外,陆克华还表示,对于现在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中介服务不规范、虚假房源、中介欺诈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开展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陆克华说,目前大家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普遍不满意,对中介的投诉主要有:隐瞒房屋的真实状况、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把成套的住宅私自打隔断以后出租,还有乱收费,甚至骗取中介费等。对此,住建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房地产中介的监管工作。
 
  在具体处理上,陆克华表示,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网签,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加强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
 
  陆克华说,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各地要责令限期改整,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列入黑名单。
 
  要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将害群之马清出市场,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已经率先开展了清理整顿工作,从目前的成效来看还是不错的。
 
  国务院确定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倡导购租并举。那么,在租房和买房之间,网友都是如何选择的呢? 各家媒体又是怎样说的呢?
 
  网友:“购租并举” 租房者权益需保障
 
  网友HJ说,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讲,经济基础不牢固的情况下,当然是租房划算,如果再能合租,又会减轻压力,何乐而不为呢?
 
  网友 安之若素说,如果是现有居民个人自用房或商业用房出租,我特别关心以下几方面的因素:比如,出租房屋及其设施的安全性;还有,希望制订统一的租赁格式合同,以保障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的权利。
 
  有购有租才是住房市场的正常状态
 
  的确,对租房双方的权益保障非常重要。《新华每日电讯》就说,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市场是有购有租,租购比例始终处于一个比较合理的状态,在德国,老百姓偏爱租房,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严格管理下的完备租房体系。房租涨幅如果超过20%就被视为违法,超过50%则构成犯罪。
 
  而在法国,2010年,有666个市镇,因为保障性住房比例没有达到最低20%的要求而面临罚款。为此,近年来,法国不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廉租房也不断增加。
 
  目前,法国约有450万套廉租房,约占法国住房的17%。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政策调控手段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市民理性居住,解决租金高、租房难问题及群租乱象。
 
  购租并举 也要因地制宜
 
  《湖北日报》经济新闻中心评论员雷闯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租房市场有所不同,应该因地制宜。
 
  对于一二线城市来说,购房、租房市场同时发展,新房价格上涨的同时,租房市场也会水涨船高,针对这些城市,国家可考虑对租房企业、个人给予适当优惠政策,加大租房用地供给,通过市场调节,降低租房价格,让更多年轻人尤其是创业者受益。而三四线城市,新房闲置率高,租房需求也并不积极,就不适合照搬一二线城市政策。
 
  改变住房市场过度的“产权依赖”
 
  某媒体人认为,由于房改制度设计,导致了住房市场过度的“产权依赖”和过度的“商品化”。好的住房制度应该是“居者有其屋”,不是“居者有产权”,所以,住房供应一定要实现多层次多元化。
 
  “购租并举”能否避免住房过度金融化?
 
  很多人都说,购租并举将给很多年轻人带来更大的空间。《京华时报》就认为,购租并举的提法,亮明了政府对住有所居的态度与责任,既给青年群体一个稳健的预期,也为住房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有利于将商品房的“商品”属性、居住用途“拉回来”,从而避免住房金融化、房地产行业泡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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