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6月至10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等行为。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服务水平,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以下行为: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建设名义向公众集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等。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
此次整治工作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对本地区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同时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和部门联合查处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计入信用档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治理期间省住建厅将赴各地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