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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清查并处理 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

编辑:志军 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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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利用五年时间,在城市(含县城)建成区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按照要求,2016年我省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10%;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我省将按照依法治理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违法建设要严肃查处,重拳治理,切实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要采取强力措施,严防、严控新增违法建设,对新增违法建设“零容忍”,凡是当年发现的,当年必须拆除。按照分类治理原则,对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明确违法建设认定标准,规范违法建设分类查处程序,坚持因地制宜,明确存量违法建设治理进度,采取多种形式,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要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分类分阶段按计划逐步治理,定期销账。对已有违法建设,要准确认定性质,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各地要将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和源头管控有机结合、同步开展,确保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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