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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山水库:在饮用水水库钓鱼违法 违者将受到处罚

编辑:王亚恒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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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之声消息:8月27日清晨6点,千阳县崔家头镇崔家头派出所驻冯家山水库警务室接到举报,有多名垂钓爱好者在水库钓鱼。5名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百花园向南的抽水站现场(如图所示,照片提供者:杨军宜),查获了多名钓鱼者的渔具(如图所示照片提供者:杨军宜)。钓鱼者态度良好,情节轻微,执法人员对钓鱼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其下次不得再到此水库垂钓,以警示钓鱼者。

       冯家山水库警务室人员在执法,照片提供:杨军宜

据警务室辅警介绍,钓鱼者到冯家山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违反了《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辅警说:“《宝鸡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三十六规定,违反二十条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辅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钓鱼虽然不会对水质造成直接污染,但为钓鱼而投放的大量饵料多为有机物,容易造成水质富营养化,同时,众多的钓鱼者带来的各种快餐饭盒、零食包装袋、鱼食包装袋等生活垃圾,随意遗弃,大风一吹漂到水里,造成水体污染,对水质造成相当大的影响。

    冯家山水库水资源保护警示牌 摄影:秦思平

  随着天气转凉,到冯家山水库钓鱼者也逐渐多了起来,执法人员呼吁广大钓鱼爱好者,为了宝鸡市市民饮用水安全,不要到冯家山水库钓鱼,共同保护宝鸡市民“水缸”里的水质安全。警务室执法人员表示将每天巡查三、四次,也加大日夜巡查力度,劝阻垂钓爱好者,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到维护饮用水水源的行动中来,使我市市民喝上干净、清澈的冯家山水库饮用水,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作者:宝鸡市渭滨区川陕路益门小区 秦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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