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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为自己生活方便冒用他人身份证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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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翔县公安局糜杆桥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起冒用他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案件,并及时进行查处。

3月10日,辖区居民王某某来所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因长期在外生活居住,户籍民警在询问其近年工作生活轨迹中发现,王某某涉嫌冒名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民警对王某某所说信息进一步核实,确认其违法事实,并依法传唤王某某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王某某如实交代了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事实,其在2015年为了外出生活方便,便一直拿着他人居民二代身份证长期使用。

王某某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糜杆桥派出所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记者  晁东    通讯员  李欢

编辑  袁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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