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学生犯错,作为老师的我们不敢惩罚他们。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赋予老师适当的惩戒权……”3月15日,宝鸡市石油中学在教职工大会上,利用多种形式解读分析《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从《规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制定《规则》的法律依据、实施教育惩戒遵循的原则、教师可以实施惩戒的情形及方式、实施惩戒的红线等方面,对《规则》全文进行解读。全校百余名教师认真听课、做笔记,备好“教育惩戒”课。
“教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惩戒孩子,能采取哪种方式,对于这些《规则》都进行了明确。”宝鸡市石油中学校长刘涛表示,《规则》的实施,利于改变教师“想管又不敢管”的尴尬,对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有积极意义。学校将结合《规则》进一步修订校规;将对教师进行培训,明确老师在实施惩戒时的“能”与“不能”。同时,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相关制度,相信《规则》的试行对老师们提升教学管理有很大帮助。
按照教育部的安排部署,《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目前,宝鸡市多所中小学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着手修订校规校纪。
记者 张志辉
编辑 刘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