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凤县入选“2020年度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 ”名单,是陕西省唯一入选的县区,获得中央财政奖励2000万元。
近年来,凤县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三年来,全县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显著,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粪污管控利用同步推进,乡村处处呈现美景画卷,让广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凤县66个行政村实现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全覆盖,累计清运村庄垃圾、畜禽粪污等各类生活垃圾5000余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2处,覆盖2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目标达到86.7%;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卫生厕所1.6万多座,普及率90.3%;各类养殖行业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利用率达88%以上;完成镇村绿化美化面积近500亩,栽植绿化苗木34.6万株,花卉类苗木12万株,实现了“秦岭花谷”三季有花,“百里绿色长廊”四季常绿。
记者:郭钰 通讯员:王芳 编辑:刘轶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