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西部要闻

陕西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千里眼”监测垃圾焚烧发电污染源

编辑:张艺龄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5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疫情期间,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千里眼”的作用,对全省已建成投运的1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日常监督、异常数据督办、工作报告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远程“云端”督导帮扶和线上“零距离”为企服务。
 
  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信息执法分队工作人员充分利用信息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及时了解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营情况。疫情期间,信息执法分队工作人员通过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企业现场核查、业务工作群指导等方式,要求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严格管控各项指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截至1月10日,生态环境部重点污染源超标异常督办调度平台电子督办我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9次,目前均已按要求时限核实。通过自动监测数据异常电子督办,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了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同时,省生态环境执法总队利用业务工作群每日调度,及时掌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行情况,要求8家医疗废物备用处置企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按照规范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企业进行规范标记,及时实地核实自动监测数据,对核实违法行为属实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目前,全省1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均按要求完成了“装、树、联”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公开信息专栏,通过链接生态环境部网页的方式,公开辖区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上一篇:西安市投放1万吨储备蔬菜 [2022-01-25]

下一篇:跨越雪山的陕藏情:高山之巅架起民族团结… [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