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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编辑:张艺龄 来源:西安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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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19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2月12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空气质量:未来几日以污染为主

据市“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工作组预测,2月11日,受静稳天气影响,扩散条件不利,我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12日,受弱气压场控制,扩散条件较差,预计空气质量为中到重度污染;13日-14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15日,受静稳天气持续影响,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为轻到中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稿)》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2年2月11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从2月12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市民有序就医,提高全市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驻车时及时熄火

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公众出行,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自驾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强制性减排措施:两类企业停止生产

公安部门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土石方等涉气作业。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的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

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引领性企业除外)。

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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