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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医保信息平台热点问题解答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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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热点问答

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是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医保新平台着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支撑,也为参保群众提供了更加智能、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我市自去年11月10日切换国家医保信息新平台后,无论是业务规范还是系统性能都得到了全面提升。但由于新平台涉及面非常广,还需打通与税务、民政等业务协调单位的实时交易接口,在企业申报、缴费、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一些小问题,给大家带来诸多不便。

近期,市医保经办中心针对医保新平台上线后,结合参保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予以解答。

1.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本年度集中缴费时限是什么?

答: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全年缴费总额为在职人员:2268.72元/年,退休人员:18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集中缴费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本次集中缴纳期内缴纳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或补缴以前年度欠费的,免收滞纳金。

2.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式有哪些?

答: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手机APP或是在微信选择“城市服务”的“陕西省社保缴纳”进入“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选择填写个人缴费信息,完成缴费。方式二:直接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应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缴费。

3.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访问地址是什么?

答: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访问地址为

https://zwfw.shaanxi.gov.cn/ggfw/hallEnter/#/Index。

4. 为什么医保个人账户有好几个月没有打钱?

答:由于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后,部分系统功能还不完善,职工医保无法正常申报缴费,影响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目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已经恢复企业参保申报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者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进行业务办理,参保单位在新系统申报缴费资金到账后,即可划拨职工个人账户。

5.如何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可在支付宝中搜索“陕西医保”,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后即可查询个人账户收支明细,也可直接用手机下载“陕西医保APP”,进行查询。

6.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吗?

答:我市于2020年10月已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只要在参保地开通异地就医备案,便可在就医地异地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异地联网直接结算。

7.参保人员消费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显示为“0”是怎么回事?

答:在上线新医保信息平台时一个人可能有多个险种参保,但系统只能保留一种有效的正常参保险种信息,其他险种变为暂停状态。如果参保人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近一年参加的是居民医保,则医保新平台显示为居民医保。由于居民医保不含个人账户金额,医保账户就会显示金额为“0”。遇到这类问题,可与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

8.参保人员办理完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为什么仍旧不能结算?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调用的信息系统比较多,涉及参保地、就医地的所有结算系统,任何一个信息系统数据传输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结算异常。碰到此类情况,请根据结算信息系统报错提示,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协助解决。如果经多方努力仍无法解决的,可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将报销资料带回参保地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医保结算。

9.为什么公务员二次报销还不能正常结算?

答:我市公务员二次报销模块于2022年3月5日配置完成,目前医保系统除2021年1月-11月份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能结算外,其余医疗费还无法结算。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市经办中心与定点医院住院费用月度结算模块还未完善,在本市内住院费用经办中心要进行月度结算审核及支付后,才能结算公务员二次报销医疗费用。二是异地已出院的参保患者,医疗费用月度结算需要与参保地经办中心审核后才能进行结算。三是参保职工当月出院的,参保单位未缴费的,在进行公务员二次报销结算时,将无法看到患者住院的信息,因此也不能进行结算报销。

10.参保职工如何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

答:参保患者通过微信小程序可实时申报,在微信小程序里搜索“慢病保险服务平台”点击开始申报 → 提交申报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手机号码、填验证码、选择申报病种、选择服务窗口) → 点击下一步 →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 → 上传住院病历 → 上传诊断证明→ 上传理赔资料 → 点击提交申报、等待审核。

11. 城乡居民如何申请门诊慢性病?

答:参保居民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近两年内二级以上定点医院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单及相关病检单据,由相关科室临床医师根据门诊慢特病病种准入标准进行评审,对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提出治疗措施或用药建议,进行登记备案后就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12.医保新平台上线后,个人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医保新平台上线运行后,可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三者中任一种介质到定点医药机构认证,输入密码后,即可完成就医、购药和结算。

13.如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答:参保人可在国家医保App 、或者通过支付宝、微信、相关银行等官方授权的第三方渠道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1)国家医保App: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注册后,点击“医保电子凭证”一选择参保地一“立即激活”。“亲情账户”功能,可以绑定配偶、父母、子女的医保电子凭证,代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相关医保信息。

(2)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选择所属地区,点击“同意协议并领取”,获取医保电子凭证后,点击“去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3)微信:搜索“我的医保凭证”,选择“激活凭证”,“立即激活”,输入支付密码验证身份,点击“授权激活”进行人脸识别,设置密码,激活成功。

(4)微信公众号:关注“宝鸡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服务”,点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按提示操作即可完成激活。

14.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后,手机号码更换了,可以更改绑定的手机号码吗?

答:可以!在成功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医保电子凭证界面点击“修改手机号”,就可完成手机号码更换。

15.曾在外地参保,现在宝鸡参保,为什么医保电子凭证无法绑定现参保地。

答:此类问题是由于参保人员个人信息与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库中数据不一致所致,建议参保人员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电子凭证数据同步到国家平台即可。注意:参保人员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参保地。

记者:冬萍   来源:宝鸡市医保经办中心

编辑:刘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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