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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保之窗》第五期: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筑医保防护线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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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是全国第4个医保基金集中宣传月。4月1日起,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开展。

宝鸡市医保局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活动

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任何组织或个人看到或了解到以下行为可以举报和反映。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一是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二是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三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四是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五是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六是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七是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八是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九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参保人员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一是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二是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三是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四是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参保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也可以向医保部门反映:一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二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三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四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五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举报电话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您的举报线索经查实有具体骗取基金金额的,将按照骗取基金金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举报线索经查实不涉及罚没的,但举报内容属实,也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给予500元奖励。

本期热点问答:为什么医保个人账户有好几个月没有打钱?

答:由于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切换后,部分系统功能还不完善,职工医保无法正常申报缴费,影响医保个人账户划拨。目前,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已经恢复企业参保申报业务办理,请各参保单位尽快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或者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网厅进行业务办理,参保单位在新系统申报缴费资金到账后,就可划拨职工个人账户资金。

来源: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编辑:林梅 杨艺

审核: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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