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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炒饭综合征”! 米饭室温放置冷却后做炒饭引发呕吐腹泻

编辑:张艺龄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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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马晴茹)近日,小王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出现短暂较轻的呕吐和腹泻,怀疑是食物中毒,但又想不起吃过什么可疑食品。陕西疾控提醒,这很可能是蜡样芽胞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也被称为“炒饭综合征”。

那什么是“炒饭综合征”?患病主因是什么?该什么预防呢?

记者了解到,“炒饭综合征”是指食用了室温下长时间放置的炒饭后出现的,以恶心、呕吐、头昏、四肢无力、口干寒颤、胃部不适和腹痛等为主要症状的一类食源性疾病。该病症是由蜡样芽孢杆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细菌广泛分布在土壤、水、空气中,生长温度范围20-45℃,生长繁殖过程中会释放毒素,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主因。

被蜡样芽孢杆菌菌污染的食物主要为含淀粉较多的各类食物,室温放置的米饭就极易被污染,且外观一般无明显变化,看不到腐败变质现象,很难通过肉眼辨别。米饭煮熟后但未完全食用时,通常会在室温下放置数小时以冷却,然后做成炒饭。在这个过程中,被细菌污染的冷米饭释放毒素,而加热并不能消灭毒素,进而引起消化道症状。

那如何才能有效防范“炒饭综合症”呢?

陕西疾控提醒:首先,要严控加工制作时间。米饭煮熟后不宜在室温下放置过久,一般不应超过2小时;制作炒饭时,应确保食物加热均匀并彻底熟透;加工好的食物如不立即食用,应尽快冷却,低温保存,再次食用前应充分加热。

其次,要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在外出用餐或订购外卖时,对炒饭、饭团、紫菜包饭、寿司等米饭制品,应确认食物的新鲜程度、储存温度和时间等是否符合要求,购买后应尽快食用,不宜久放。

此外,集体配餐单位要防范风险,严格控制好食物加工、放置、配送等过程中的温度、时间。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并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供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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