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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编辑:张艺龄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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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放宽新能源

轻型货运车辆在市区货车禁限行路段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快宝鸡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决定从5月31日起允许新能源轻型货运车辆(4.5吨(含)以下,悬挂新能源号牌)24小时在市区所有道路通行。

对宝鸡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绿色货运车辆(4.5吨(含)以下)燃油车辆,除早晚高峰(07:00至09:00,17:00至19:00)外,办理通行证后通行。

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情形限制通行的,按照通告精神执行。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5月27日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芳芳

审核: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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