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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医保之窗》第九期:“两病”报销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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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过渡期对参保资助的对象和标准有什么规定?

按照《陕西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陕医保发〔2021〕38号)要求,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在规定的5年过渡期内依据困难人口身份类别实行分类资助。

(一)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每人每年定额资助标准省财政补助45元、市财政补助45元、县财政补助60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按照低保对象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三)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已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人员,不能重复享受过渡期的定额资助参保政策。

(四)2021年9月,省医保局联合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群众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51号),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和社会力量优势,开展“公益助保”行动,携同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和各类慈善机构、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捐款等多种方式,对省乡村振兴部门数据清洗后确定的2016年以来全省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含2016年度脱贫退出的贫困人口)中未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未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参保资助,确保脱贫群众应保尽保,多重身份人员资助参保只能享受一种。资助标准不高于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人员定额资助标准,不高于低保对象资助标准。参保缴费资助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参保资助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10月1日后,相关部门动态的新增人员作为下一年度认定依据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什么是“两病”?“两病”报销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一)“两病”概念

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

指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条件,但需在门诊采取药物干预的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

(二)“两病”报销标准我市实现城乡居民参保人群政策全覆盖,“两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均为60%,单一疾病一个年度内报销封顶线300元,同时确认两种疾病的封顶线600元,纳入“两病”的患者不能同时享受“两病”门诊慢性病和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

(三)“两病”报销程序

1.线上

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慢病保险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人基本信息→选择慢病病种→选择就近服务窗口→上传与病种相符的近期住院病历、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健康体检报告、家庭医生签约手册其中任意一项及一个月用药量处方→资格鉴定→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购药。

2.线下

方式一: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交申报资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医师鉴定→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备案或发送至慢性病工作群→工作人员备案→定点医药机构一站式购药。

方式二:到医保经办中心慢病服务窗口、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提交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帮助患者进行资料拍照上传→审核流程和待遇享受流程同线上申请一致。

记者:林梅、杨艺

审核: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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