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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嫁娶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亚恒 来源:宝鸡人民广播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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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

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嫁娶活动

管理工作的通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人群聚集和防止交叉传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婚丧嫁娶活动有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压实防控责任。坚持婚丧嫁娶活动依规报备、从缓从简、确保安全原则,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县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活动管理责任,镇(街)、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单位、红白理事会落实监管责任,婚丧嫁娶举办方(人)及酒店(餐厅)、礼仪服务公司(队)等承办方落实主体责任。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所有婚丧嫁娶活动举办方(人)要及时报备,落实婚事提前7天、丧事第一时间报备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以及疫情防控负责人。婚丧嫁娶举办方(人)及酒店(餐厅)、礼仪服务公司(队)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经镇(街)批准后方可举办,同时要签订责任书,明确婚丧嫁娶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举办婚丧嫁娶的须同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备案。

三、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事,继续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确需举办的要简化程序,严控人数。婚事主城区不得超过10桌(100人以内);白事要简化流程、压缩活动时间,原则上只允许至亲参加,主城区不得超过5桌(50人以内),倡导分餐、简餐。农村婚丧嫁娶活动人数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四、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谁承办、谁负责”要求,严控参加人员范围,原则上不得邀请省外人员以及有本土确诊病例的省内其他市人员参加,确需参加的须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并严格落实“三天两检”等各项防控措施。所在县(区)政府、镇(街)、村(社区)和举办方(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提前申请陕西一码通场所码,严格落实测温、扫“两码”(陕西一码通场所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戴口罩、登记个人信息、通风、消毒等措施。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要坚决禁止入内,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指挥部报告,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五、严格落实事中监管。卫健、市场监管、商务、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巡查,镇(街)、村(社区)要现场督导,督促婚丧嫁娶举办方(人)、承办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予以处理。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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