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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陕西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印发 学前教育薄弱地区发展质量将显著提高

编辑:张艺龄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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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原制

9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陕西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学前教育质量提升为重点,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陕西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巩固在85%以上,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薄弱地区发展质量显著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幼小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省将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实施国家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加强村级幼儿园建设,在城市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开发区、县城、移民搬迁安置区、人口集中流入地及没有公办幼儿园的乡镇和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建设一批公办园。

各县(区)要加强就学人口变动监测,按照方便就近、规模适当、布局合理的要求做好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2025年底前所有县(区)消除“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

各地要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建立与财政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保教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三年至五年核定一次保教费收费标准。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我省将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鼓励各市与高校合作开展“地方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项目,优先保障薄弱地区教师供给。按编制标准增核公办园编制,运用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促进优秀教师向薄弱园流动。

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乱收费等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对出现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制,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追究法律责任。

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力度,严禁以幼小衔接等名义对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及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培训。我省将开展规范幼儿园名称专项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含简称)、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的幼儿园须按期完成整改。

(记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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