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西部之声>新闻中心>宝鸡新闻

宝鸡金台区塔寺头村发现1961年秋收的“农字第001号布告”

编辑:张艺龄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
字体: 默认 分享到:

一岁秋分至,一年丰收时。随着时代变迁,社会发展,秋收场景逐渐被人们遗忘。留住乡愁,61年前的秋收布告长什么样?

近日,记者在金台区蟠龙镇塔寺头村“西府农耕文化体验馆”里,看到了村民刘志忠收藏的1961年宝鸡县针对秋收的“农字第001号布告”,内容简单明了、言简意赅,从秋收秩序、天气防范等方面做出安排,让大家拾净地里的,打净场上的,把秋收果实全部拿回来。

现在的金台区蟠龙镇塔寺头村,当时是宝鸡县蟠龙乡塔寺头大队、新庄大队,刘志忠曾担任新庄村村干部三十多年。他非常热爱农耕文化,收藏了许多过去的劳动工具,比如犁、耙、石碾、推车等,而这份宝鸡县人民委员会“(61)会农字第001号布告”就是张贴后收藏的。

刘志忠:这个《布告》简单明了,没有客套的话,没有多余的话,体现了当时的政策。因为61年,天灾的原因,粮食产量很低,口粮都很紧张,上头明文规定,不允许城市职工和他们家属到农村来拾秋,当时提倡的是颗粒归仓。

刘志忠说,村上过去以种植小麦、豆类等传统粮食作物为主,经济效益不高,一家一户的耕作模式,也无法实现机械化操作。但如今,一切都变了:村上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让大家的腰包“鼓”了起来;土地流转后,大面积种植便于机械化耕作,机械播种、机械收割、无人机喷洒农药,这放在以前想都不敢想。

刘志忠:苞谷过去就打个三四百斤,麦子也就二三百斤,现在达到一千多斤。现在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国家给农民打井,成立了集体股份制合作社,土地流转,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增加了农民收入。党的政策好,粮食是根本么,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细读《布告》,也让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民以食为天”,粮食安全始终是头等大事,要细打细收、颗粒归仓。

记者 赵芳

编辑 刘轶群

上一篇:宝鸡市城管执法局:节前整治市容,用心破… [2022-09-23]

下一篇:金台区:表彰先进 共话丰收—庆祝2022年… [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