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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五号

编辑:王亚恒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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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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