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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1分钟等于超时1小时?停车费应该怎么算

编辑:李艺航 来源:《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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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市民卢先生反映称,自己与朋友在郑州市东明路与顺河路交叉口的一家饭店用餐,将车辆停在路口西北角的一个地面停车场内,驶出时却被收了25元的“高价”停车费。

卢先生认为,自己的停车时间仅超过1个小时还不足61分钟,就被停车场按照2个小时计算的收费办法并不合理。停车场和相关管理部门则表示,该停车场为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以小时计费,化零为整收费,已经成为郑州很多经营性停车场默认的“规则”。对此,不少车主认为该做法有失公平,停车计费应该更加精准。

车主:超1小时不足61分钟,不该按2个小时收费

当天,该停车场的计费器显示卢先生20点37分驶入,21点37分驶出,扫码看到25元的价格后,卢先生与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交涉无果后,卢先生付费25元驶出停车场。

经记者核实,该停车场在出口处设有黄色的收费公示牌,公示牌显示停车场收费单位是河南鼎运实业有限公司。收费标准为首小时20元,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前20分钟免费停车,全天均可停放。

“我开车进去的时候,没有看到公示牌。但自己的车辆仅仅超1小时不足61分钟的时间,就被按照2个小时收费,这是极其不合理的。难道超时1分钟就等于超时1小时吗?”卢先生表示质疑。

“我们的停车计时收费系统是出厂时就设定好的,不管超过几秒还是几分钟,都是按照标准收费的。”停车场管理人员回应记者称,“有的车主确实会嫌收费高,但我们有明确的公示牌,也想尽量避免相关矛盾的产生,车主可以自主进行选择。”

管理部门:价格已备案且有公示,合规合法

停车场管理人员表示,该停车场并非公益性停车场,属于社会经营性自建停车场,收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与备案,符合郑州市停车场管理标准。

根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停车场经营者按照价格法律、法规,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

记者随即致电郑州金水区城市管理局停管中心电话求证,对方表示,鼎运实业停车场属于社会经营性停车场,所设定的收费价格是市场调节价,且已经备案,因此,管理部门并不能对此过多干涉。同时,该工作人员回应称,在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内,这种计费方法并不少见。

记者又拨打12315热线,得到了相同的回答。如果该停车场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且已经经过公示牌明码标价,那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合规合法。现在郑州市内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并不一样,车主在停车时需要自己多注意。

业内人士:计费可以更精准,城市管理需更有“温度”

“合规但并不一定合理。”有车主质疑,“有时候停车场出口有拥堵的情况,在排队等待出停车场的短短几分钟内,时间可能就悄悄迈过计费节点,车主就要多交1小时的停车费。这种情况并不是车主想要多停,也要车主来买单?”

郑州市不少车主向记者反映,以小时计费、化零为整,已经成为很多经营性停车场默认的“规则”。车主们觉得,这种“规则”有失公平,停车计费应该更精准。

“争小利失民心,如果市场调节价被滥用,最终伤害的是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有业内人士表示,该停车场类似的计费收费方法在很多城市普遍存在,百姓虽然恼火,但也无可奈何,毕竟城市的停车难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这种情况下,越精准的计时方法就越凸显人性化,越让老百姓觉得暖心。”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城市,已经出现了一些更精准的停车计时新方法。有的地方以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有的地方设置了免费停车时间,超出该时间后,按分钟进行收费。

“停车收费问题是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民生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引导和调控。这样才能彰显城市温度,激发市场活力。”有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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