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9月25日召开,会期2天。
①审议《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 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昭、市统计局局长刘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孙晓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军履职情况的报告;⑦人事事项;⑧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9月24日下午4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