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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速!西咸新区全力推动秦创原总窗口建设

编辑:李艺航 来源:群众新闻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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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记者从西咸新区获悉:《西咸新区进一步支持秦创原总窗口建设若干措施》于近日发布,旨在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加快把总窗口建设成为全省“两链”融合主阵地、成果转化新特区、科创企业繁衍地、人才创新首选地、机制改革试验田和创新网络总枢纽。

鼓励企业梯度成长。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成立时间在2年内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或成立时间在5年内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中国独角兽”及“中国潜在独角兽”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落实“三项改革”举措。对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科学家+工程师”队伍人员,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给予1:1的配套补贴。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持有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按首次实缴货币资金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3年内按科研设备采购资金的30%给予累计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资金支持。

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对新落户的科技中小微企业,连续2年按当年研发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50万元;对通过科技金融产品取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根据贷款期限连续2年按年度向企业进行补助,每户企业获得贴息补贴奖励总额最高50万元;对于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获批中央财政经费,给予1:1无偿资助经费配套,最高支持1000万元。

完善人才服务支撑。对取得博士学位五年内、硕士学位两年内及双一流高校学士学位一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科技型企业签订三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分别给予个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补贴,奖励期1年,年底一次性结算;对科技人员居住的人才公寓或给予租金补贴,其中入住人才公寓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60%的补贴;自行租住的,连续3年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吸引科技创新项目落地。对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奖的落地项目,分别给予承担项目的科技型企业6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奖励;获得政府部门主办的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前三等奖的落地项目,分别给予承担项目的科技型企业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科技型企业(项目)落地秦创原总窗口的金融机构及投资机构,按照其对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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