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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热评:造谣传谣的“网红”“大V”必定自食恶果

编辑:李艺航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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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公安部召开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举措成效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的“网红”“大V”,以及借机进行造谣引流牟利的“网络水军”团伙,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依规采取针对性警示、禁言、封号等管理措施。

随着“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的推进,网信部门持续加大网络谣言监测打击力度,从严查处曝光造谣传谣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针对网络谣言,公安机关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谣言类案件4800余起,依法查处造谣传谣人员6300余名,依法关停违法违规账号3.4万个。以多部门联动为基础,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由此释放出一种强烈的信号:造谣传谣,必定自食恶果。

依托于发达的社交网络,网络谣言的蔓延速度堪称惊人,裹挟在嘈杂的舆论场中,很容易使人盲从情绪、放弃思考,进而成为被网络谣言收割的对象。只有让习惯于造谣传谣的人感受到切肤之痛,他们才会对“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有更深刻的认识,进而阻断谣言的传播。

值得一提的是,在不少网络谣言中,网红大V都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譬如:在网红大V的推波助澜之下,有些网络谣言愈演愈烈;还有一些网络谣言,本身就是网红大V炮制的;甚至,有些网红大V本身就是靠哗众取宠、危言耸听“起家”的。为了攫取利益,有些人鼓动唇舌、上下其手,无所不用其极。对于这些因“黑”而红,愈红愈“黑”的网红大V,依法亮明底线、祭出重拳,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的过程中,网络平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平台企业能否积极有效地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事关平台生态和网络秩序,同时关系着企业的信誉和发展。“带节奏”和“蹭热点”都是“自媒体”津津乐道的高频词。出于对流量的畸形追求,有人编撰“爽文”,有人打造“爆文”,有人则另辟蹊径炮制“骂文”——本着“黑红也是红,骂名也是名”的原则,有人甚至不吝于从骂声中积攒人气、转化商机。种种乱象,都指向了一个问题:在“流量为王”的算法时代,网络平台必须认清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内容和创作者?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对于网红大V来说,爱惜自己的羽毛是最基本的要求。对于网络平台来说,只有强化内容管理,才能以优质内容赢得发展空间与市场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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