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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二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编辑:刘涛 来源:宝鸡电台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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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 II 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3年2月28日12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 II 级应急响应。2023年2月28日12时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 II 级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2月28日

来源: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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