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频发生,已然成为火灾“重灾区”。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放电动自行车。《规定》将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就在这项《规定》正式实施前,宝鸡高新区消安委组织召开宝鸡高新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暨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全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状,分析了当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并从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持续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配合协作,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三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营造全社会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宣贯,从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按照《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及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做出公开承诺。
记者:滕阳
编辑: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