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奭(?一一周康王二十六年)又称邵公、召康公。周文王庶子,为长。周代燕国的始祖。因采邑在召(今岐山县城西南)且位列三公之大保,故称召公、召伯。
召公姬奭
文王晚年,召公曾奉命出使,顺汉水流向而去南国(即分布在长江汉水流域各诸侯方国),宣扬西周德政和睦邻政策(布文王之化) ,揭露殷纣的苛政暴行,进行外交活动,结交盟国,争取人心,组建反商统一战线,对周王巡视接见南方诸侯等事项进行具体安排布置,扩大周在南国的影响以及与之的友好合作关系,促进商周斗争的外部形势发生根本变化,为武王灭商创造了有利条件。他又参与武王时期的克商战争、成王东征和营建洛邑等活动,均有功绩。西周建立时,他主张对商朝官吏区别对待__“有罪者杀,无罪者活”;支持周公摄政,安定王室,让自己的长子在封地管理燕国。他在成王即位至康王初年一直独任大保(为国君辅弼之官) ,精心辅佐国君,德高望重,民俱尔瞻,以至人们用大保作为对他的习惯称谓。周成王十三年,召公陪之游历古卷阿(今周公庙所在地)。
召公治理封地深得民心。他经常视察乡里,就地处理案件,教育人民。他多次听断案件于陇陌阡亩之间和岐山县南之甘棠树下,不愿烦劳百姓。国人颂其德、悦其化、思其人、 敬其树。邑内自侯至庶人无失业者,政通人和。在岐山刘家塬有后人为他所建祠庙。当地臣民思念他为政仁慈,留甘棠树并作诗歌赞颂“蔽市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苃” (见《诗经•召南•甘棠》。召公言论见于《尚书•召浩》。康玉二十六年,召公去世。